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氟烯草酸残留量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玉米、芹菜、苹果、花生、茶叶、牛肉、鸡肝、鱼、蜂蜜,大豆和牛奶中氟烯草酸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,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样品中残留的氟烯草酸用乙酸乙酯或乙腈提取。提取后的有机相蒸干,残渣用乙酸乙酯一环己烷(1+1)溶解后用凝胶渗透色谱仪(GPC)净化,洗脱液蒸干定容,用气相色谱一质谱仪选择离子检测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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