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敌草腈残留量的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大豆、栗子、菠菜、洋葱、香菇、番茄、芒果、橙、黑莓、西瓜、猪肉和牛奶中敌草腈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,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中残留的敌草腈用乙腈提取,经固相萃取(SPE)柱净化,用气相色谱-质谱仪检测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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