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氯酯磺草胺残留量的液相色谱-质谱/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玉米、大米、大豆、栗子、核桃、菜心、番茄、辣椒、菠菜、洋葱、橙、草莓、芒果、樱桃、香菇、茶叶等植物源性产品和鸡肝、猪肝、牛奶等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酯磺草胺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,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中残留氯酯磺草胺采用1%乙酸乙腈提取,分散固相萃取剂净化,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仪检测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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