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除虫脲残留的液相色谱-质谱检测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玉米、大豆、小麦、花生(仁)、橙、苹果、西芹、洋葱、蘑菇(鲜)、蜂蜜、蘑菇(干)、茶、鸡肉、牛肉、猪肉、猪肝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。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中的除虫脲用乙腈提取,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,用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仪测定并确证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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