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蔬菜中非草隆、丁噻隆、甲氧隆、灭草隆、绿麦隆、氟草隆、异丙隆、敌草隆、绿谷隆、溴谷隆、炔草隆、环草隆、利谷隆、氯溴隆和草不隆15种取代脲类除草剂残留量液相色谱法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蔬菜中上述15种取代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。
试样经乙腈匀浆提取,提取液经盐析,过弗罗里硅土固相萃取柱净化。样品经浓缩后,进液相色谱,经C₁₈分离后,样品过光解反应器分解成伯胺,与OPA反应生成荧光物质。在激发波长350nm,发射波长450nm处测定,根据保留时间定性、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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