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(参见附录A)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一质谱联用测定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大豆、白萝卜、小白菜、椰菜、生姜、茶叶、花生、橙、葡萄、鸡肉、鸡肝和鱼肉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定量测定,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 采用乙腈提取试样中残留的硫代氨基甲酸酯除草剂,提取液经HLB和Envi -Carb固相萃取柱净化,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检测和确证,内标法定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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