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色度的稀释倍数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。
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 2 倍。
将样品稀释至与水相比无视觉感官区别,用稀释后的总体积与原体积的比表达颜色的强度,单位为倍。

上一篇:HJ 1154-2020 环境空气 醛、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-高效液相色谱法
下一篇:HJ 1183-2021 水质 氧化乐果、甲胺磷、乙酰甲胺 磷、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