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钴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和废水中可溶性钴和总钴的测定。
当进样体积为20µl时,本标准测定可溶性钴和总钴的方法检出限均为2µg/L,测定下限均为8µg/L。
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,经干燥、灰化和原子化形成的钴基态原子蒸气,对钴空心阴极灯或连续光源发射的240.7nm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。在一定范围内其吸光度与钴的质量浓度成正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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