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松节油的吹扫捕集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松节油的测定。
当取样体积为5ml时,松节油的方法检出限为0.5μg/L,测定下限为2.0μg/L。
水中的松节油经高纯氦气(或氮气)吹扫后吸附于捕集管中,迅速加热捕集管并以高纯氦气(或氮气)反吹,被热脱附出来的组分经气相色谱分离后,用质谱检测器检测。依据松节油主要成分α-蒎烯和β-蒎烯的保留时间和质谱图与标准物质比对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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