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,包括丙溴磷、甲拌磷、乐果、二嗪农、乙拌磷、异稻瘟净、甲基对硫磷、马拉硫磷、毒死蝉、对硫磷、稻丰散和乙硫磷。若通过验证,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。
测定固体废物,当取样量为10.0g时,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.6μg/kg~1.2μg/kg,测定下限为2.4μg/kg~4.8μg/kg。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,当取样体积为100ml时,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.2μg/L~0.3μg/L,测定下限为0.8μg/L~1.2μg/L。详见附录A。
固体废物或固体废物浸出液中的有机磷农药经有机溶剂萃取,萃取液经浓缩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,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,以保留时间定性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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