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6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,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。
当取样量为400ml时,全扫描模式下,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.2μg/m³~2μg/m³,测定下限为0.8μg/m³ ~8.0μg/m³。详见附录A。
用内壁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罐采集环境空气样品,经冷阱浓缩、热解析后,进入气相色谱分离,用质谱检测器进行检测。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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