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水中百菌清及8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化合物的测定。 液液萃取法取样量为1L时,方法检出限为0.005μg/L~0.05μg/L,测定下限为0.020μg/L~0.20μg/L;固相萃取法取样量为500ml时,方法检出限为0.005μg/L~0.08μg/L,测定下限为0.020μg/L~0.32μg/L。详见附录A。 采用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法,萃取水样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,萃取液经脱水、浓缩、净化、定容后,用气相色谱分离,质谱检测。根据保留时间、碎片离子质荷比及其丰度比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在线客服
关注官方公众号订单/资讯实时掌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