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挥发性卤代烃的吹扫捕集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氯甲烷等35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。其他挥发性卤代烃如果通过验证也适用于本标准。
固体废物样品量为5g时,35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.2~0.4μg/kg,测定下限为0.8~1.6μg/kg。固体废物浸出液体积为5.0ml时,方法检出限为0.2~0.4μg/L,测定下限为0.8~1.6μg/L。详见附录A。
样品中的挥发性卤代烃用氦气吹扫出来,吸附于捕集管中,将捕集管加热并用氦气反吹,捕集管中的挥发性卤代烃被热脱附出来,组分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,用质谱仪进行检测。根据保留时间、碎片离子质荷比及不同离子丰度比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
上一篇:HJ 712-2014 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
下一篇:HJ 714-2014 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/气相色谱-质谱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