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(PM₁₀和PM₂.₅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、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。 

 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(PM₁₀和PM₂.₅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、生产和检测。

PM₁₀和PM₂.₅连续监测系统所配置监测仪器的测量方法为β射线吸收法或微量振荡天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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