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3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
固体废物样品量为2g时,36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.8μgkg~4μg/kg,测定下限4μg/kg~15μg/kg。固体废物浸出液体积为10ml时,36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.1μg/L~0.3μg/L,测定下限0.4μg/L~2μg/L。详见附录A。
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,顶空瓶内样品中挥发性组分向液上空间挥发,产生蒸汽压,在气液固三相达到热力学动态平衡。气相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,用质谱仪进行检测。通过与标准物质保留时间和质谱图相比较进行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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