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3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若通过验证,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
当样品量为2g时,36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.8~4μg/kg,测定下限为3.2~14μg/kg。详见附录A。
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,顶空瓶内样品中挥发性组分向液上空间挥发,产生蒸汽压,在气液固三相达到热力学动态平衡。气相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,用质谱仪进行检测。通过与标准物质保留时间和质谱图相比较进行定性,内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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