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₁₀和PM₂.₅的重量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₁₀和PM₂.₅浓度的手工测定。
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.010mg/m³(以感量0.1mg分析天平,样品负载量为1.0mg,采集108m³空气样品计)。
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,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,使环境空气中PM₂.₅和PM₁₀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,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,计算出PM₂.₅和PM₁₀浓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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